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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呼吁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安全

发布时间:2017-03-14 17:12:00 点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3月5日上午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对这一点,全国劳动模范、连续六届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姜健深表赞同,并在今春全国两会上再次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几点建议。建议表述,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城市建设快速提升,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人们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期待。在这美好、和谐的环境下,“火灾”却如同一颗隐形炸弹时时刻刻威胁着人们的生活。统计显示:全球每年发生火灾600~700万起,其中住宅火灾约占80%以上。一场大火可以使一个温馨的家庭突临灾难,富裕的家庭变得一贫如洗,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摧残。

“近年来人们对火灾的防范意识有所增强,政府也加大了资金投入,强化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城市公共消防安全有了较大进展。但是,火灾事故还是居高不下,公众消防意识薄弱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矛盾仍然存在。”为此,姜健代表呼吁: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刻不容缓!

姜健代表认为,目前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存在如下问题:

首要的是公众消防意识淡薄。有些单位和个人违法经营、违章作业;有的建筑工程不经消防审核就擅自开工,不经消防验收就擅自开业;更有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不经注册登记就擅自经营,逃避防火责任。公众防火意识不强,特别是一些进城务工人员,缺乏消防知识,麻痹大意,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反操作规程,因此而引起的火灾占百分之八十以上。

第二个方面,是住宅消防形势不容乐观。姜健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得到快速发展,现在中国是世界上摩天大楼最多的国家,而高层建筑的火灾救援因受到消防技术的限制,一直是世界性难题。据专业人士介绍,家庭火灾的发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初始、蔓延和猛烈,而初始阶段一般持续三分钟左右,在这关键的三分钟里,市民如果具备基本的消防知识、能在家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早点发现火情,就完全有可能将火情加以控制。然而,我们市民平时缺欠这方面的常识,一遇火情,往往先是惊慌,后是报警,再等待救援,丧失了关键的三分钟,使自己和周围的邻居受到伤害。

第三个方面,姜健在走访中发现,消防器材在普通商场难觅踪影,消防器材家庭普及率低。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高层建筑每层都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而对于居民自己家庭灭火器并未做强制性要求。但是,从自身的安全角度出发,购买和配备灭火器是非常有必要的。然而,超市中很难找到家用消防器材的身影,消防器材专营店也很稀少,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买,这给消防器材走入家庭增加了困难。

纵观近年来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虽然在有关部门的重视下,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仍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消防站数量也明显不足。同时由于部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部门监管力度不够,致使一些部门和个人置防火安全于脑后,随意新建、扩建、改建违章建筑,使原来比较密集的建筑更为密集,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由大变小,造成消防通道阻塞。甚至有的营业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验收、消防器材未按要求配备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或开业,从而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

根据调研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姜健代表又进一步提出了几点建议:

首先,加大消防培训力度,提高市民消防意识。在每一位市民心中树立起消防安全意识,是控制火灾事故发生,建立平安家园的先决条件。她建议各级政府、消防部门应利用好各种媒体、社区、楼宇、站台广告等平台,采取漫画、动画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同时,加快消防培训基地的建设,使市民能方便地接受到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使受训市民能收到“见火不害怕,拉栓(保险栓)就能用”的效果。并使培训基地的市民能接受到最新消防器材和消防技术的宣传,帮助最新消防成果进入到千家万户。

其次,增加销售渠道,方便市民购买。建议在大型超市设立消防器材销售专柜,方便市民购买。

再次,狠抓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各级消防部门应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检查力度,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强化火灾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包括责任追究、风险评估等内容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机制。

第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构建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讲话要求,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

一方面增加财政支持,拓展资金渠道。将推广应用独立感烟报警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和养老、助残等项目,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费安装、维护;各地须制定完善相关的标准规范、地方法规,鼓励和引导扩大独立感烟报警器应用范围,积极发挥火灾防控作用;依据《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81号)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机构采购安装;或者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物业维修基金、老旧小区应急维修基金等采购安装,并引导各类小型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安装。需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公益组织投入资金,免费为重点应用场所安装、维护独立感烟报警器。要发挥保险机制作用,鼓励保险公司科学定价,促进风险与费率相匹配,对在其场所已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的投保人可适当下浮保费。

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认知度。要积极借助媒体平台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通过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宣传独立感烟报警器在减少火灾伤亡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其纳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宣传普及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方面的常识,提高社会认知度。要运用公益短片、宣传海报、微博微信等直观形象的手段,强化有关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位置、产品选型、电池更换等方面的知识。

第五,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我国中小学教育体系,在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以“消防安全教育专门课程与学科渗透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模拟实践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着力构筑“机制、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格局。一是建议教育部门要强化措施,督促学校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评价体系。要把消防教材、读本的应用纳入本校教材采购计划,中小学生要达到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要指导学校选取责任心强、授课水平高的教师担任消防课讲师,确保校校有消防课教师;要抓住当前学校教学改革的有利时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课时教育规划,督促学校在每学期安排消防知识教育课程;要建设校内消防宣传教育阵地,设立中小学校园消防安全教育体验室,形成覆盖当地的校园消防教育站点。二是建议各中小学校聘请一名消防员作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校外辅导员,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各级政府将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工作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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